提问:
本人老婆户口是盐山的户口,我是衡水人,2016年12月向盐山新农合打电话咨询生育报销所需要的东西打的电话是03176092929打了很多次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终于有一次接通,对方告诉我需要以下东西-户口本结婚证医保卡准生证医院诊断证明居住证明医院必须是2级及以上医院,当时我问县医院是不是对方回答是2级可以!而且还要在住院7天之内拿去!2017年1月份时候我又再次核实了情况,和第一次一样没有变化。然后2017-2-14我女儿出生在衡水景县人民医院出生,我2017-2-17号从衡水景县去沧州盐山办理报销手续!当我到达盐山行政大楼一楼新农合说明情况的时候对方却告诉我是要3级及以上医院才可以其他不给报销!我说当时说的是2级及以上。对方说改了。欲哭无泪!以前在此投诉过,过了很久才有一个盐山新农合的联系了一下给我要了一张给03176092929打电话的截图!注意:这个电话很难打,一般都是无人接听状态!要完截图就到现在一直没有回复了!!!首先是不作为然后是慢作为最后又是不作为!!!
回复:
您好,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57号)文件要求,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18号)规定:参保居民转往本市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则上限定在就医地的公立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您妻子在衡水景县医院(二级医院)生产,同时您一直未到我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不符合报销条件,所以无法给您报销,对此,我们深表遗憾。今后,我们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进一步完善,多主动沟通,尽量避免因患者不了解政策造成损失的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