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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环保税改革征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龚磊 徐亮 2018-05-22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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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4月20日讯(记者 龚磊 徐亮)4月20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环保税改革征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一点咨询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第20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发布我市环保税改革、征收工作情况。下面请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周儒青同志发布。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周儒青: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财税、环保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就我市环保税改革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我市环保税改革准备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保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保税法公布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环保税改革工作列入市委深改组2017-2018年重点改革事项,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等10个部门参加的全市环保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进行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各阶段准备工作,制定并向各县(市、区)印发了《沧州市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二是认真调查研究。按照工作安排,我们财政部门联合市环保局对全市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理清了排污费征缴程序,摸清了排污企业情况,摸透了污染物种类。三是确定适用税额。我局积极参与环保税适用税额测算确定,积极参与省厅环保税适用税额工作,我市环保税费平移建议被省厅采纳并得以实施。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每期环保税培训班,每次会后均将省有关培训内容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县市区,营造环保税开征和地方税体系建设氛围。2017年12月16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在沧州市同天商厦广场举行环境保护税宣传启动仪式及环境保护税宣传活动,效果显著。

  二、环保税改革的重大意义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设立环保税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环境,利用税收执法刚性手段,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排放,多排多缴税,少排少缴税,以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其意义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宏观的角度来说,环保税使得企业治污成本内部化,这也是我国摆脱高污染高能耗的经济模式,走向创新驱动型经济的改革尝试,是落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环节,有利于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发展中低速运行的新常态下,原来依靠高投资,高能耗低产出的传统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从依靠资本、劳动力投入拉动,转向依靠创新、技术投入拉动,国家当前推出环保税改革,恰逢其时,尤其对沧州经济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调整意义重大。

  (三)有利于推动企业转型。当前我市既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又亟待解决淘汰落后产能,生态环境严峻等突出问题。实施环保税将有利于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发展,加速僵尸企业退出,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有利于强化执法刚性。开征环保税可以消除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三、环保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我市税额标准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4类。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我市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仍按前三项征税。

  环保税法授权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级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为实现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突出体现环保税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的导向性作用,我省环保税税额标准注重精准施策,将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三档,其他污染物全省执行统一标准,以体现精准实施区域间差异化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我市环保税税额除任丘以外的县、市、区执行三档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4.8元/当量;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5.6元/当量。

  任丘市环保税税额执行一档税额标准: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9.6元/当量,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11.2元/当量;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除主要污染物外的所有污染物)分别执行4.8元/当量和5.6元/当量。

  固体废物、噪声执行国家统一税率。

  环境保护税由市地方税务局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督导,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环保税改革,构建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新的贡献。

  环保税改革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界深度参与,更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特别是今天在座各位新闻界朋友的大力支持!

  最后,再次对各位新闻界朋友的支持表示感谢!

  主持人:谢谢周局长!下面请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郭彤彬同志发布。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郭彤彬: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环境保护税新闻发布会。

  4月份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众所周知,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目前环保税首个征期已经结束,沧州市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稳扎稳打,细化落实,积极稳妥做好环保税各项工作,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各阶段工作情况:

  一、环保税开征准备阶段工作情况

  一是突出业务宣传。我局联合财政、环保部门举办了环保税宣传启动仪式,发放了《环保税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800多册,此次活动沧州电视台、沧州日报、长城网进行了全程报道,为《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辖区内全部办税务服务厅,均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介绍和纸质宣传折页现场发放的形式,进一步宣传了环保税的相关知识。

  二是突出数据清洗。我局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一次识别的基础上,对全市2100户环保税纳税人持续开展二次数据清洗工作,对已识别环保税纳税人底册实施动态管理模式,确保正式征期时纳税人采集全部申报,申报全部入库。

  三是突出政策培训。我局邀请了总局和省局两个层面的政策制定参与者进行授课,深入解读《环境保护税法》和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组织全市规模的业务培训4次,累计培训1300余人次,实现了业务岗位的全部覆盖。各县(市、区)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至少一次全部税务干部的政策推送培训会,确保税务干部懂政策、能辅导。

  四是突出辅导服务。为深化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辅导服务工作,对环保税纳税人较多的县区,我局联合县局开展了专门的大规模辅导培训;对建筑扬尘行业等首次进行环保税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开展了“分类辅导”与“一对一”专项辅导相结合的模式,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政策推送服务;我局还针对煤炭、矿石物流运输行业等“费改税”后税负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问需求,除了利用此次入户的机会为企业量身打造了专属的政策辅导方式,还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整理成册上报省局。

  五是突出部门协作。我局积极与市环保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并签订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协议》,还建立了税务、环保定期互派人员学习制度,为环保税开征工作奠定了良好工作互助基础。

  六是突出模拟申报。我局在正式开征前,进行了一次囊括辖区范围内全部环保税纳税人的预申报,通过模拟申报进一步验证了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助力环保税正式开征。

  二、环保税正式申报阶段工作情况

  一是预约申报制度。由于我市环保税纳税人税源基数较多,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充分做好环保税纳税人的预约申报制度,合理安排纳税人的申报时间,确保纳税人既不会出现扎堆申报,又不会出现环保税绿色通道无人问津的情况,确保环保税申报工作有序进行。二是通报督导制度。在环保税首个征期内,市局根据省局的统一提取口径,对各县(市、区)局环保税每日的申报进度进行亮化通报,使各局充分认识环保税申报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统筹安排,科学预测本辖区内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省局和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环保税的申报工作。三是带班值守制度。从环保税开征首日起,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建立办税服务厅带班值守制度,每个工作日必须有环保税业务骨干全天候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值守,为纳税人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环保税申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相关岗位人员直接向带班骨干反馈,带班骨干逐级上报。四是专线保障制度。由于环保税是新的税种,在其申报期内必然会出现各类问题,市局向各县(市、区)局公布了4部环保税业务咨询电话,确保在环保税征期内电话有人接、问题有人解、政策有人答,不会因为政策问题影响正常申报。

  截止到4月19日,我市共完成1901户环保税纳税人的申报,达到了申报率和入库率双百的目标。

  改善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守护绿水青山,是你我共同的心愿,希望广大环保税纳税人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让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为建设宜居沧州、美丽沧州、和谐沧州而共同努力。

  最后,我代表地税局真诚的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地税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大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郭局长!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征收的环保税是否专项用于污染治理?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周儒青:原排污费征收,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改为征收环保税后,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可用于污染治理,但并不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工作。

  记者:请问享受环保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吗?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郭彤彬:环境保护税减免税项目属于备案类减免,对符合减免税情况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环保税改革,新闻发布,沧州

责任编辑: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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