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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启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http://suning.hebei.com.cn/ 2014-06-10 17:09 肃宁新闻网

  3月16日,肃宁县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正式启动,全县2.67万名城镇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的医疗问题有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肃宁县县域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县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7000多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4亿元。

  为让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该县着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去年,该县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进一步完善制度,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将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定的45%提高到50%;最低报销金额由原来的100元下降到50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定的30%提高到40%……降低门槛前的2006年1至7月,参合农民补偿住院总人数为2633人次,补偿总费用205万元;降低门槛后的2006年8至12月,参合农民补偿住院总人数为6147人次,补偿总费用565万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成功的基础上,该县决定对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非农业人口试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是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标准为:在乡镇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点为50元,报销比例为60%;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点为200元,报销比例为50%;在县外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点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0%。县财政准备拿出100多万元,对每个参合人员补贴40元,这样,个人在缴纳10元钱后,有关人员就可以报销最高为1.5万元的住院医药费用。

关键词:沧州|肃宁|医疗合作

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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